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关于2017年度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8〕40号)等规定,我局对上报的8家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材料进行专项审查。其中,郑州市金水区隆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鸿成小额贷款公司等8家小额贷款公司拟通过2017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6月5日。
监督举报电话: 0371-55059362
小额贷款公司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开展理财业务,严禁设分支机构,严禁抽逃注册资本,严禁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严禁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