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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
我和朋友是之前在金水区建业城市花园居住的合租租客,通过河南升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升鸿公寓或升鸿,地址为金水区英协广场A座807)于2020年6月初签订两份租房合同,到期日为2020年10月30日,地点是建业城市花园12号楼1单元三层东户的两个房间(四室两厅加隔断共有六个房间),一个是客厅(每月900元,押金1350元),一个是南大次(每月800元,押金1200元)。我和朋友在10月17日搬离建业城市花园,18日到升鸿公寓搬离退房交接,升鸿公寓以不签字不退押金为由,迫使我和朋友在空白交接单上签字(有照片)。合同上写明退房后升鸿公寓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押金,但11月4日升鸿才将他们填写过的物品交接单发给我和朋友(10月21日他们的业务员就把我们的两个房间挂在朋友圈里出租了,有截图)。两份交接单中各有300元的保洁费用需要从我们的押金中扣除。11月7日(15个工作日已过)我们联系升鸿出示保洁费用的付款凭证,对方拒不出示,也拒绝告知我们保洁公司的名称,并表示需要凭证的话需要我们自己出税费,然后他们再当场联系对方开具发票。客厅的交接单中有一个柜子不属于租房合同中存在的物品,是我和朋友自己弄来的(这个小柜子之前就是损坏的,因此一直放在走廊无人使用,我和朋友用它来放东西,有之前损坏无人使用的照片),对方却表示这个柜子是我们损坏的,要求赔偿100元,我们出示之前柜子就是损坏状态的照片,对方却说用了“是不是用了,用了就要赔,就是赖在你们身上了,你们就得认栽”。
11月7日下午,我们在升鸿办公室协调未果,报警后到凤凰台派出所进行调解,对方到场两人(对接业务员和其领导),在警察调解下,希望我们双方各退一步,升鸿为我们少扣一些押金,业务员称“好”,其领导在一旁全程看手机。出来之后在派出所门口,其领导表示“不接受调解,交接单上写多少就是多少,有本事你就去诉讼”。然后二人骑电车离去。
我和朋友是刚毕业的学生,被这样坑钱和欺负,在派出所调解后仍得到对方这样的态度,对此我们很难过也很失望,希望区长能够为我们讨回公道。
在此希望区长能与升鸿进行沟通,在有第三方公证人的情况下,取消对方的不合理收费(保洁费用两个房间各300元,客厅柜子100元,共计700元),现场退回我们押金,并支付15个工作日未退回押金的相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