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县区 | 污染源名称 | 交办问题 | 调查情况 | 整改进度 | 处罚问责情况 |
HN-16-015 | 金水区 | 风雅颂风铃居小区北面拆迁工地 | 现场检查时,该拆迁工地正在拆除混凝土等作业。存在问题:未进行洒水喷淋降尘。拆迁工地正在钢结构切割作业。 | 该工地位于金水区光明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属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郑州片区金水区块项目,是郑州市一类民生工程,施工单位:徐州福地房屋拆建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工地在管控期间违规施工,未进行湿法作业。交办问题属实。 | 针对该工地存在的问题,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目前,该工地已经停工,建筑垃圾已用防尘网覆盖。下一步,金水区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工地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 针对工地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处罚金1万元。 |
HN-16-016 | 金水区 | 顺捷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经营。存在问题:1.该公司正在进行喷漆作业,督查组检查时才开始运行环保设施。2.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差,过滤棉和活性炭长期未更换,未能提供更换台帐。 | 该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111号天荣汽配城A38-1号,法定代表人:刘宏,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批发零售:汽车配件及装饰用品、小包装润滑油,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201741010500000496。经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进行喷漆作业,喷漆房污染设施试运行能够正常开启运行,过滤棉和活性炭长期未更换。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 目前,该公司喷漆房内地棉、活性炭已全部更新,可以提供更换历史记录。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要求企业责任人必须加强责任意识,按照更严格的标准进行经营,保证环境治理工作不出问题。负责人承诺以后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 无 |
HN-16-017 | 金水区 | 郑工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该企业未落实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车间内两台注塑机正在进行生产。2.存在露天切割的行为。 | 该单位位于郑州市文化路97号附1号,法定代表人:刘春太,经营范围:模具及塑料制品的生产经营、塑料包装、容器制品的生产经营等。该单位隶属于郑州大学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同时兼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部分实验设备放置在车间。经调查:1、2019年1月15日,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该单位车间现场有两台注塑机进行生产,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一个工程博士生及其同课题组两名硕士生在进行重要项目试验样件试制,生产样件为该重要项目的实验件,并非生产行为。在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检查指出问题后,已当场停止。2、发现的露天切割行为是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为该单位注塑机加装环保设备,由于个别部件加工不到位,现场进行了短暂的切割作业,并非生产行为。目前,该单位已向市政府申请退出管控名单。交办问题属实。 | 金水区环保局和文化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单位根据管控级别,严格落实工业企业“一厂一策”停产、限产措施。同时,要求安装污防设施的施工单位立即停止露天切割作业。下一步,金水区有关部门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HN-16-018 | 金水区 | 好年景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东侧拆迁工地 |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作业。存在问题:1.未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强制性应急措施停工;2.未采取湿法作业,扬尘污染严重;3.露天切割。 | 该工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马林村,原河南鸿基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朱文瑞,企业负责人:许磊,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与销售,主营业务:矿渣微粉生产与销售。该公司因金水科教园区整体规划,已完成搬迁工作,并自行进行拆除。经调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检查时,该企业拆迁工人为获取私利,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进行剔凿钢筋和切割作业。交办问题属实。 |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工地立即停止作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苫盖,并安排巡查人员进行盯守。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 针对该工地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1万元。 |
HN-16-019 | 金水区 | 河南众鑫焊管有限公司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存在切割等产生粉尘的工序。2.切割露天堆放,粉尘无防护措施。3.该公司无喷漆、烘烤等VOCs涉气工序,一厂一策却要求停止喷漆、烘烤工序,一厂一策无实际作用。 | 该公司位于郑州市鸿苑路与兴达路交叉口西南角,法定代表人:熊中元;经营范围:焊管加工及销售;带钢、五金建材、钢材、各类门窗、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畜牧机械设备生产加工及销售。经现场调查:该单位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有切割设备,询问企业负责人得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督查组到该企业检查时确发现的切割作设备,为企业临时放置,检查时未作业。目前设备已搬离。该企业的“一厂一策”方案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交办问题属实。 | 金水区环保局和兴达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企业若进行切割作业,必须在独立密闭空间内,确保粉尘有效收集的情况下方可作业,坚决不允许粉尘外排环境。同时,要求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方案,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要严格执行“一厂一策”方案内容,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目前该企业已重新制定“一厂一策”方案。问题整改完毕。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