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按照市、区关于“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职能,对照清单目录,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及时对外发布。
二是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细化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后相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办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办的公、办的快、办的廉、办的好。
三是以“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持续做好民办职业技能机构设立、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