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保障辖区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
本次行动以辖区农贸市场、生鲜店、生活超市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为整治对象,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针对不符合要求的“生鲜灯”,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积极宣讲《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引导其规范使用照明设施,切实增强主体守法意识,自觉维持规范经营行为,全力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