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进一步构建金水区投资基金产业发展生态,充分发挥资本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打造金水区基金产业集群,有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郑州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工作部署,金水区自贸办牵头起草了《金水区扶持基金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30天,自2023年7月4日起至2023年8月2日结束。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金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2.电子邮箱:jsqzmb@163.com
3.联系电话:0371-63526030
4.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金水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403房间,邮编450001。
金水区自贸办
2023年7月4日
一、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程序,金水区自贸办将《金水区扶持基金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3年5月16日,《金水区关于扶持基金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财政局、发改委、自贸办、金水投资集团等五个单位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2023年6月2日,组织区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自贸办、金水投资集团等部门进行了集中研讨。
(二)2023年7月4日—2023年8月2日在“金水区人民政府门户民意征集栏目”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区直部门意见和建议0条。
本次出台文件的主要目是为进一步构建金水区投资基金发展生态,充分发挥资本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打造省级科创金融先行示范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从引进基金创投企业、集聚基金高端人才、鼓励投资辖区企业、发展基金产业等十个方面进行奖励扶持,有效促进金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加快出台《金水区关于扶持基金产业发展暂行办法》,认真组织推进,确保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