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经对河南恒丰典当有限公司提供设立材料的初审,认为基本符合设立典当行的相关规定,现对拟设立河南恒丰典当有限公司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公司名称:河南恒丰典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6号3号楼1层113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4、公司股东出资情况:
法人股东:河南恒丰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2700万元,占比45%;
法人股东:河南佳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360万元,占比6%;
自然人股东:闫涛以现金出资1740万元,占比29%;
自然人股东:李栋梁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占比20%;
5、法定代表人:杨行坤;
6、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的典当;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监督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9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1——65056319
2020年8月28日
特别提示:
(一)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1.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2.动产抵押业务;
3.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4.发放信用贷款。
5.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