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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拟设立河南恒丰典当有限公司的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9-03 10:16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经对河南恒丰典当有限公司提供设立材料的初审,认为基本符合设立典当行的相关规定,现对拟设立河南恒丰典当有限公司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公司名称:河南恒丰典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6号3号楼1层113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4、公司股东出资情况:

法人股东:河南恒丰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2700万元,占比45%; 

法人股东:河南佳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360万元,占比6%;

自然人股东:闫涛以现金出资1740万元,占比29%;

自然人股东:李栋梁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占比20%;

5、法定代表人:杨行坤;

6、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的典当;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监督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9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1——65056319

                                                                                2020年8月28日

 

特别提示:

(一)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1.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2.动产抵押业务;

3.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4.发放信用贷款。

5.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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