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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3-31 11:46  

202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疫情防控任务,推进各项税收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税务力量。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金水区税务局机关党委成立了“金水区税务局抗击疫情党员先锋岗”,组织全体党员第一时间下沉社区一线。一是通过组织捐款,让同志们为抗击疫情工作奉献爱心;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严守宣传阵地,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抗击疫情工作中共涌现出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优秀共产党员35名,先进党组织2个。二是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继续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调研,将法治税务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三是坚持依法防控、服务复工复产、充分发挥法制引领保障作用。各支部书记亲自抓,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治素养,在方法和措施中跟上上级支部的部署,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带领大家深入学习和体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概念和内涵,抓好思想改造与工作改进的融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平稳推进组织收入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金水区税务局累计完成各项税费收入207.48亿元。

(二)减税降费显成效

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钉钉等“非接触式”方式即时推送政策,在线上精准辅导,帮助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走访辅导,为企业纾困解难。向企业宣讲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送去《减税降费宣传册》及网上涉税办理宣传单,对相关申报操作流程进行辅导,现场解答获惠减免操作问题。扎实稳步推进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非税收入的各项减免工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创新纳税服务新发展

一是持续开展“非接触式办税”。以建设无人办税厅为契机,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范围;利用微信、钉钉、张贴宣传单、电子屏滚动播放、制作小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非接触式”办税,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真正实现办税“不见面”,服务“不打折”。二是高标准完成201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2020年度,信用评价系统信息纳入信用管理户数161620户,在信用评价工作中,坚持把握重点,抓住信用管理中主要矛盾坚持“预评为主,个别调整”的原则,坚持依规评价、依法评价,把握调整的依据和标准,严格控制评价工作质量。通过以上措施,使得2019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扎实开展。三是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出台24项具体便民服务举措,推行涉税(费)业务“网上办、错峰办、自助办、邮递办、延期办、容缺办”,办税安全性、便捷度不断提升。通过加大对依法延长纳税期限、延缓缴纳税款宣传、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等举措,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快速高效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改善办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帮助金水辖区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履行好税收工作职责,为纳税人提供了多样化、精细化的便民服务。疫情期间,我局在主动回应复工企业所需的同时,利用智慧办税服务厅打造“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全套餐”,加强后台业务处理人员配备,着力做好复工企业税收指引,并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预约办税”、“发票邮寄”、“电话受理”事项,为纳税人、缴费人点亮办税“绿灯”,全方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开展。

二是做好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效,不折不扣做好各项税收政策掌握和落实,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通过网上直播平台开展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在线观看直播达到数万人次,将政策精准传送给纳税人。

三是保障发票供应和实名办税。进一步优化发票服务,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要求,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形外,不因疫情期间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降低其发票领用数量和开票限额。

四是大力推广电子发票,为生活超市、医药企业、物业公司等行业的1928户企业开具69849份电子发票,满足纳税人疫情期间领用发票需求,为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居家安心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编制并公示我局权利与责任清单

根据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对我局全部的权责事项和主要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梳理,根据法律法规、税费政策和机构职能调整公告,在规定具体征管办法、条件、标准的相关权限内,编制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其中共确认8种类型,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含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经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权责清单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上报,并通过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搭建督审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全面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形成有风险预警、有核查反馈、有整改追责、有防控措施的工作闭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制约和风险监控,将内控的要求落实到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重要岗位、重要执法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采取预警、审核和检查等重点控制措施。组织查找内控风险管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节点管控。管理部门每日登陆平台系统,查询各部门存在的风险疑点数据,及时推送相关人员处理,有效实现风险防控。

(三)强化综合治税

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统筹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一体推进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协同、信息共享、精诚共治的税务治理新格局。建立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管理互助、信用互认,推动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其他领域联动管理、联合惩戒。

四、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金水区税务局按照“与纳税人和缴费人利益最直接的事项先推、社会公众最关切的事项先推、推行条件成熟的事项先推的原则”,根据推行时间表,突出重点,循序推进,推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税务系统正在开展的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截止2020年底,我局累计公示执法信息3万多条。

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文字记录,规范税务执法文书。把握“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的关键环节”,以市局下发《基层税务执法文书全过程记录操作指引》为基础,结合我局税务执法实际,完善部分执法文书模板,规范税务执法文书使用,在全局规范并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统计分析,结合案卷评查、执法督查、内控建设等方式,查找执法薄弱环节,持续改进执法工作。同时开展关于规范音像记录工作的专题培训,对记录行为用语指引,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进行规范。

三是制定本级法制审核标准、明确审核事项。为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我局分析总结了近年来区局行政处罚违法违章类型和罚款金额、数量等综合情况,制定了我局重大案件审理标准,统一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法制审核审核文书模板和审核流程及运行办法,逐步开始按“三项制度”中清单事项和内容运行。 

五、依法化解复议诉讼争议 

2020年,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行政复议工作小组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局继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应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深入开展涉税行政调解工作,由执法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和流程,着力改善征纳双方关系,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到实处。

以案说法、建立案例发布制度。借鉴司法机关的做法,以案释法,实行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典型案例,我局在区局内网发布行政争议案例分析,对案件情节和法律适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做到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与相关股室和税务分局积极沟通,对高发性执法错误和问题探索有效的提醒预防机制。杜绝同样或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严格规范管理

不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局内各单位、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将相关公开信息按照职能划转到相应部门,规范发布程序,明确审核、审批、发布人员,确保发布内容的统一、完整、准确。

(二)明确公开重点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非服务。主要公开以下几个大类的信息内容。

 1.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一是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二是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三是推进税务决策信息公开。

2.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一是推进政策法规公开。二是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公开。三是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

3.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一是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二是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  

4.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一是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二是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三是推进办税服务公开。

5.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一是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其他政务信息公开。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税务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网络教育平台,做好依法行政课程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涉税相关法律的实体和程序内容,以及相关行政法律基础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税收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程序意识、风险意识。鼓励青年干部报考职称考试和各类形式业务考试。2020年我局中级以上职称数量显著提升。

二是确保法制机构力量,保障法制审核力量。截止2020年底我局法制审核人员22人,占全局执法人员总数的5%,其中公职律师2人。

三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协商、约谈、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继续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及办税服务厅等平台,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

四是组织税务干部学习民法典。2020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金水区税务局组织全局税务干部学习《民法典》,税务干部们采取党小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上观看法学专家的解读等方式积极开展学习,并就学习情况开展讨论交流,确保学习效果。通过学习,税务干部们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民法精神深入人心。

八、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金水区税务局坚持以“便民利企、提速增效”为目标,不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支撑,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重点,为全方位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钉钉等方式即时推送政策,在线上精准“滴灌”辅导,帮助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

为让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建设“5G+无人”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积极开展推行电子发票、对纳税人进行电子画像;依托“互联网+”,采取网上直播这一新型讲座方式,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在直播过程中,纳税人可以进行网上提问,在互动交流中及时掌握税收优惠政策。

九、增强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日常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税收法治氛围。通过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利用纳税服务热线、到企业进行调研、税法宣传进社区、税收知识有奖竞答等手段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解读,答疑解惑。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制作政策解读PPT,面向广大纳税人,在金水区纳税人学堂采取视频直播方式解读政策要点,剖析重点,解答难点;班子成员带队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税法宣传,实施“点对点”辅导;建立专项政策指导团队,在我局办税服务厅值班讲解,实施“面对面”辅导。

十、坚持着重强化廉政教育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党委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自觉接受纪律监督。保证一岗双责的真正落实,把责任渗透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加强组织制度学习。按月安排学习计划,学习中央、总局、省市局会议精神、 学习中央通报的实际案例。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四是开展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开展党委书记、纪检组长与中层以上干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活动,夯实责任。在廉政教育月开展“守望四月 清风相随”廉政文化作品展评活动,征集书法、绘画、诗歌、篆刻、摄影、小视频等作品,经过初步筛选,有69幅作品入围最终的现场展评,进一步推进区局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尊廉崇廉的思想意识,营造勤政廉政的文化氛围。五是加强监督,严肃开展执纪问责。着力整治执法不规范、不廉洁、违反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方面的问题。努力实现全局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规范执法、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的总体目标。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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