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大石桥街道石桥社区沙口村2号院5号楼1单元
大石桥街道同乐社区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10号楼
东风路街道大河春天社区大河春天正弘12号楼4单元
东风路街道园田社区园田路18号院药品公司2单元
杜岭街道杜岭中街社区杜岭街29号院1号楼2单元
丰产路街道河务局社区经二路23号院2号楼2单元、新佳园小区2号楼4单元
丰产路街道姚砦社区金成时代广场8号楼2单元
丰产路街道豫财社区红专路82号院2号楼1单元
丰庆路街道呈祥社区东岸尚景B区3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四月天社区世纪港湾26号楼
丰庆路街道泰苑社区瀚海泰苑5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杲村西院4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西史赵村北院31号楼4单元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清华紫光园小区
凤凰台街道凤凰城社区凤凰台东花园1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英协社区艺术家小区3号楼3单元
国基路街道琥珀名城社区南洋风情小区4号楼1单元
国基路街道风雅颂社区汉飞城市公园二期32号楼1单元
国基路街道国基社区沙门安置区东区5号楼5单元
国基路街道金印阳光社区美景花郡3号楼、金印阳光城25号楼1单元
南阳路街道丰乐社区锦泉苑5号楼1单元、卫生路33号附11号
南阳路街道福园社区瑞隆城25号楼1单元、锦隆阳光8号楼4单元
南阳路街道晖达社区香港城3期1号楼东单元
南阳路街道阳光社区沙口路115-7号院9号楼西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翠花社区正商恒钻2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大桥社区大桥局宿舍楼、大桥局家属院56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丰二社区卫生路30号1号楼1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丰乐社区生产路6号院2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富田社区富田丽景1号楼5单元、40号楼
南阳新村街道南丰社区南丰街2号院2号楼1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荣华社区电信局家属院3号楼3单元、华苑小区14号楼1单元、华林都市家园11号楼4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小孟砦社区孟寨北街12号院2号楼1单元
未来路街道康复社区中医药大学1号楼、聂庄嘉苑东院5号楼B座
未来路街道升龙社区金水升龙广场2号楼2单元
未来路街道燕庄花园社区南院11号楼
未来路街道银基花园社区银基二期15号楼
文化路街道关虎屯村经三路55号院3号楼
文化路街道蓝堡湾社区蓝堡湾二期2号楼2单元
文化路街道天骄华庭社区万达公馆5号楼二单元
杨金路办事处徐庄小区北院3号楼2单元、10号楼
二、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疫情防控期间,请居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