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大石桥街道中亨社区晖达小区10号楼3单元
东风路街道白庙村白庙小区3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安泰社区华瑞紫桂苑11号楼3单元
丰庆路街道观澜苑社区观臻苑9号楼1单元
丰庆路街道水晶城社区水晶城小区2号楼1单元、4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泰和社区泰和苑11号楼1单元
丰庆路街道普罗旺世社区三期西院10号楼5单元
国基路街道新龙社区银河小区8号楼2单元
花园路街道省卫生厅社区纬五路48号院5号楼2单元
南阳路街道阳光社区沙口路118号院7号楼3单元
杨金路街道新庄村新庄小区西院11号楼1单元
二、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疫情防控期间,请居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