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正文
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关于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1-28 09:21  

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减税降费的总体部署,围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各项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确保取消、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落实到位,我区对照中央、河南省、郑州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完善编制了《2023年郑州市金水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郑州市金水区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3年郑州市金水区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收费清单》(含《基金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包括截至2023年11月28日在我区范围内实施收取的中央、省、市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体收费范围以及收费收入管理方式等,按本《收费清单》《基金清单》《涉企收费清单》所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金水区范围内实施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一律以本《收费清单》《基金清单》《涉企收费清单》为准。凡未列入本次公示清单以及公示清单所列的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三、本通知公布《收费清单》《基金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后,如有新增、取消或调整的,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管理权限,按照国务院及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和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3年11月2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