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修复制度出台,小微企业可在19种情形内弥补信用损失
来源:文汇  时间:2020-05-26 10:02

 小微企业财务力量较为薄弱,一般很难及时准确了解财务、税收方面的政策,往往因此影响了企业的纳税信用。4月22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国荣对此回应,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从今年开始,实行了纳税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了19种办税时比较容易出现的轻微和非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纳税人可以在主动纠正以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韩国荣说道,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纳税信用应用范围不断扩展,良好的纳税信用已经成为了企业非常重要的信用资产,不仅可以带来融资便利,还能够在招标投标、资质申请等很多方面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所以现在纳税人越来越关注自身的纳税信用状况。小微企业由于财务力量的薄弱,可能难免会因为疏忽出现一些纳税上的纰漏,影响到他们的纳税信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从今年开始,实行了纳税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了19种办税时比较容易出现的轻微和非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纳税人可以在主动纠正以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这19种情形,包括逾期申报、逾期报送相关资料、逾期缴纳税款等。通过这种主动纠正、申请修复的方式,可以及时弥补小微企业的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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