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营商环境!黑龙江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2-22 10:15

容缺式受理、告知承诺制、承诺即开工、办照即经营、承诺即换证,让守信者享受更便利的审批服务,对失信者实行“共享即惩戒”……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信用承诺审批的类型包括,容缺式受理,申请人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法定条件基本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但部分材料欠缺且符合容缺受理情形的,行政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其需补齐的材料及承诺事项,申请人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后,行政机关可以容缺受理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已经梳理公布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在受理申请时,应事先告知其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自愿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承诺即开工,新建工业项目实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的,申请人取得“标准地”使用权后,书面承诺可以达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审批条件的,行政机关可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在竣工验收前办结所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即可;办照即经营,对符合信用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在取得营业执照、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可取得相关许可并从事相应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准入即准营”;承诺即换证,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有效期届满的,诚信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被立案调查或经营期间未受到行政处罚,且不需要现场核查的,申请人提交换证(照)申请和相关材料并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即可延续或者换发证(照)。

  《意见》提出,坚持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各地、各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公布可实行信用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信用中国(黑龙江)和各地、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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