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建立以信用风险评估和事后核查为主的外汇监管体系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6-11 17:45

潘功胜:建立以信用风险评估和事后核查为主的外汇监管体系

热度:★★★★

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出席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并发表演讲。潘功胜指出,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改革完善与新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


具体来看,潘功胜提到,一是提升经常项目下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以信用风险评估和事后核查为主的外汇监管体系。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中国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统筹交易和汇兑环节,统筹跨境人民币和外币管理,统筹资本项目开放和风险防范,有序推动少数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已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以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积极支持上海建设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拓展人民币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


三是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的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管理框架,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审查机制,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运行。(来源:北京商报)


浙江环境领域上线“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

热度:★★★★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持续推进“学好党史践初心 生态惠民担使命”专题实践活动,聚焦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减负担,在浙江生态环境领域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依托“浙里办”APP率先将“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应用于生态环境领域,让有意愿修复环境信用的企业可在线“云办理”,避免申请多次跑、办理时间长。


据悉,2020年1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共享给公众信用主管部门,使企业环境信用成为影响其公共信用的因素之一,实现多部门、多机构对环境信用高的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联合支持;对环境失信企业,在执法检查、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等方面给予联合惩戒。


为给企业排忧解难,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围绕打造“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服务”2.0版,在企业生态环境信用修复方面,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建服务小队,深入企业调研,在摸清企业环境信用修复难点痛点的基础上,积极与公共信用部门对接,主动申请将生态环境领域作为“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首个试点领域,结合数字化改革工作,开发建设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


跨部门环境信用修复框架流程梳理重塑,业务系统对接协同,信用数据融合共享……经过一个多月的奋战,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终于研发完成正式上线。如今,企业只要登录“浙里办”APP,通过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修复一件事”平台在线提交生态环境领域修复申请材料,即可办理环境信用修复,真正实现了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办理进度实时查看,切实解决了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在持续优化环境信用修复网上办理的基础上,通过数智赋能,为企业提供全领域全方位的生态环保业务在线办理服务,提高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来源:法制日报)


苏州吴江启动交通运输行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热度:★★★

为充分发挥部门监管和行业监督作用,吴江区信用办作为指导单位,于今年5月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客运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专项治理启动以来,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中心、公安交警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区内客运公司进行跟踪检查,对企业整改情况一一进行督促落实,成效显著。


截至6月初,吴江区交通运输行业160条企业失信信息已成功修复105条,有2家企业顺利退出专项治理名单;剩余2家企业正加快信用修复,失信信息同比减少约60%,预计今年6月底失信信息将全部清除,实现台账“清零”。


据悉,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将失信企业名单按区域推送至各省(区、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并督促各地加快治理。根据国家、江苏省、苏州市下发的专项治理名单,吴江区交通运输行业有4家市场主体近3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累计160件违法失信行为。根据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吴江区在全区范围率先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来源:新华信用)


北京市发布美容美发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热度:★★★

近日,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北京市美容美发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以进一步规范发展北京市美容美发市场,依约化解美容美发行业预付费服务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示范文本》适用于北京市向消费者提供美发、美容、美甲等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美容美发美甲预付费服务交易。《示范文本》设置了经营者承诺、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履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履约保障措施;明确了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信息、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歇业、转让或注销等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设立了7天冷静期,赋予消费者7日内单方撤销合同的权利;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详细约定,减少退费纠纷,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