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信用领域大事记
来源:新华信用  时间:2022-03-18 16:14
一、八部门:依法依规对网约车行业开展信用监管

2月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将8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依法依规对网约车行业开展信用监管,失信行为信息及时予以公告。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记于相应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交通”等网站进行公告。


二、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正式对公众开放

2月7日,司法部官网发布消息,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正式对公众开放,可查询全国除两公律师以外的47万名专兼职律师和3.6万家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年度考核信息、奖励和处罚处分等信息。


三、《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征信标准体系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的《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征信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标准建设。研制征信链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征信基础数据标准化建设,提高征信数据质量。加强信用评级标准体系建设,为引导评级回归服务投资人识别和预警信用风险本源提供支撑。


四、三部门:加强钢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惩处擅自新增产能、假冒伪劣、违法排污等行为,并纳入联合惩戒机制。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2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规定》明确提出,建立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


六、《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营造规范开放市场环境。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


七、三部门:探索信用监管 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

2月9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在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能力方面提出,创新执法方式,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


八、广电总局:“十四五”时期加强电视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的《“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提出,加强电视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健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九、《“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出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

2月14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规划》提出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十、两部门拟建立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信用档案

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就《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建立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信用档案,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粮食经营者增加检查频次。


十一、市场监管总局:将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效衔接

2月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表示,在食品安全领域,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建立了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效衔接,并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并会同相关部门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十二、民航局:“十四五”时期将加强航空物流业信用监管

2月16日,国家民航局对外发布《“十四五”航空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在创新治理手段方面,《规划》提出加强信用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制造业与物流企业诚信管理,研究并建立货运代理企业信用等级制度。推动建立监管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失信惩戒。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使用航空物流信用信息。


十三、14部门:增大特殊困难行业信用贷款支持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民航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手段加大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等行业的纾困扶持,旨在通过加强政银企合作、增加数据共享等方式,增大特殊困难行业信用贷款支持,并精准聚焦到所要支持的具体企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企业资金困难,满足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十四、国务院: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2月21日,新华社消息称,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同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书面承诺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开展活动,书面承诺向社会公开,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


十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关停2022年第一批13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

2月21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称,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决策部署,依法关停了2022年第一批13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相关新媒体账号,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此次关停涉及智慧中国联合会、中国红色书画院、中国医疗产业联盟、华夏少儿艺术产业联盟、中国零售行业CIO联盟等13家已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


十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零容忍态度严打欺诈骗保、套保等违法行为

2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发布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提出,要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监督查处,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该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十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十八、商务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力度 增强外贸企业避险能力

2月2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机构丰富完善避险业务,通过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力度等手段,进一步助力外贸企业增强避险能力,更好稳定外贸发展。具体来说,将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扩大中小微外贸企业覆盖面,有针对性降低中小微企业投保成本,优化理赔追偿服务措施等。


十九、教育部:坚决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恶意涨价、超时段收费等突出问题

2月25日,教育部网站消息称,针对寒假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恶意涨价、超时段收费等突出问题,全国各地按照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统一部署,通过明察暗访、问询核查等方式全面排查问题。截至2月15日,各地共排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8.48万个次,发现恶意涨价机构52个,相关违规问题已经整改,对相关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培训费恶意涨价部分已全部退还家长。


二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健全煤炭行业信用体系 强化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

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提出,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强化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