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水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金水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两个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工作机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金水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和金水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水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赵高翔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陈 华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彭 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陶建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赵 凯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 瑜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沛 区重点项目办副主任
田彩霞 区教体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李 洋 区科技局副局长
罗春阳 区工信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袁菊娜 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袁志刚 区财政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张 颖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弓鸿勋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东亮 区环保局副局长
荆云亮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 华 区保障办副主任
万建奇 区交通局副局长
马喜才 区城管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周 军 区农开办主任
马 超 区商务局副局长
郭小红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高俊杰 区卫健委副主任
王金祥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巴成杰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 丽 区粮管中心副主任
高海歌 区人防办副主任
吴周水 区金融办副主任
张耀伟 区数字化党组专职副书记
李 莉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启明 区执行局局长
李化付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徐海伟 区爱卫办副主任
秦喜娥 区信访局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青小丽 区残联党组专职副书记
张 进 文化路公安分局政委
张建威 金水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志忠 东风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 斌 丰产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振伟 柳林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院富 未来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林诗钧 南阳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金水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彭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金水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赵高翔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陈 华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彭 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陶建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赵 凯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 瑜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沛 区重点项目办副主任
田彩霞 区教体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李 洋 区科技局副局长
罗春阳 区工信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袁菊娜 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袁志刚 区财政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张 颖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弓鸿勋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东亮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华杰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 华 区保障办副主任
万建奇 区交通局副局长
马喜才 区城管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周 军 区农开办主任
马 超 区商务局副局长
郭小红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高俊杰 区卫健委副主任
王金祥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巴成杰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 丽 区粮管中心副主任
高海歌 区人防办副主任
吴周水 区金融办副主任
张耀伟 区数字化党组专职副书记
李化付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徐海伟 区爱卫办副主任
曾笑卫 区档案局副局长
秦喜娥 区信访局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青小丽 区残联党组专职副书记
尹瑞山 区文明办副主任
王燕平 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 莉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启明 区执行局局长
张 进 文化路公安分局政委
张建威 金水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志忠 东风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 斌 丰产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振伟 柳林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院富 未来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林诗钧 南阳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金水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赵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各成员单位认为有必要解决的问题,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准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2019年5月6日